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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體位如何區分等級,並應服何種兵役?

  • 分類:民政
  • 發布單位:民政處

依兵役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役男的體位區分為常備役、替代役、免役體位。 常備役體位者,82年次以前役男應服1年替代役,83年次以後者應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替代役體位者,應服替代役,83年次以後役男服補充兵役;免役體位者,免服兵役;體位未定者,因體位尚未確定,還要再檢查。 前項經檢查體位未定者,應於治療滿六個月或一年後補行體格檢查一次,判定其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