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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新冠肺炎確診死亡者火化費用由縣府負擔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10-06-16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新冠肺炎為第五類傳染病,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與一般死亡個案處理過程完全不同,確診死亡者遺體依法應儘速火化,以免發生防疫破口。此外,確診者從確診到死亡及實施火化過程中,家屬完全無法相見,其心情之悲慟可想而知。

 

雲林縣台西鄉發生一家祖孫三代染疫,很不幸地在6月6日傳出高齡77歲的阿公,年紀大又患有許多疾病,救治後仍不幸逝世,為雲林首例確診死亡。同住家人全確診在醫院治療,該名阿公兒子是中低收入戶,身後事由雲林縣夜市慈愛會全力協助。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除感謝雲林縣夜市慈愛會在防疫期間大環境不好,本身財務狀況入不敷出的情況下還能發揮人飢己飢精神,協助台西鄉阿公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令人十分敬佩。同時表示台西鄉這位阿公因全家都染疫,造成在醫院治療的兒子、孫子及孫女都無法見最後一面,令人悲痛萬分。張縣長承諾為協助家屬撫平喪親之痛,並減輕其經濟負擔,未來本縣新冠肺炎確診者如發生不幸死亡,火化費將由縣府負擔。

 

民政處長張政國表示,雲林縣為照顧弱勢族群,為全國唯一實施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火化完全免費的縣市,未來新冠肺炎確診者將比照辦理,減輕往生者家屬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