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7.10.01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有關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擬參選人,經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向監察院申請許可後,即可接受政治獻金至選舉投票前一日(107年11月23日)止。
為避免擬參選人因違反政治獻金法致遭處罰情事,暨輔導使用監察院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網路申報系統,監察院訂於107年10月4日下午2時至5時假雲林縣議會地下一樓簡報室(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辦理第二階段說明會,請登記參選年底選舉之擬參選人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