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06.15雲林縣口湖鄉長蔡永常因案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羈押,雲林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自羈押日起停止其口湖鄉長職務。 另為免影響鄉務運作及各鄉業務推展之順遂,縣府爰依同法第82條第2項規定,指派該鄉公所民政課長柯皓元代理鄉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