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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退回口湖鄉公所火化場申請計畫

  • 分類:民政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4-04-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4.21
近來民眾非常關心口湖鄉火化場設置案,口湖鄉拒設火葬場自救會於104年4月13日陳情函「雲林縣境內並無設置第2座火化場之需要,自救會及口湖鄉成龍村全體村民、鄰近村落居民均一致反對在成龍村及口湖鄉境內其他地點設立火化場,陳情縣府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防止、拒絕及退回設置火化場計畫」,另口湖鄉公所於104年4月16日函送口湖鄉成龍生命園區火化場、殯儀館增置計畫書至縣府;縣府旋依內政部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加以審查,初審結果:因要件不符,於本(104)年4月21日退回申請計畫書表。
雲林縣政府初審退回主要原因如下:
一、縣轄殯葬設施整體規劃部分,虎尾惠來火化場現有6座火化爐具,每日最大處理量42具。至104年9月28日可再增加2座,達8座火化爐具,每日最大處理量56具,尚可支應本縣火化需求。
二、申請案未依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先行依相關法規,完成殯葬設施增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核准之前置作業,且未附綠建築指標相關資料。
三、計畫案經費概算超過內政部補助額度,經費需求概算未就經費取得、自有財源籌措等進行財務分析及經濟效益評估。
四、設置地點鄰近成龍濕地環境脆弱,當地以養殖業為主,生產鯛魚、鰻魚、烏魚子等,民眾表達反對興建火葬場之意見未納入。
五、計畫案預估效益部分,計畫書內容僅列標題,無量化指標。
六、未提報因應不同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者需求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