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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01年度調解實務研習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新聞處
  • 發布日期:101-10-1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10.19
雲林縣101年度調解實務研習會,19日在口湖鄉下崙第2老人活動中心舉辦,20鄉鎮市調解委員200人參加,民政處長徐忠徹表示,調解案經調解後,節省當事人往返法院時間與金錢,維持彼此和諧,是功德美事一樁。

雲林縣101年度調解實務研習會,19日在口湖鄉下崙第2老人活動中心舉辦,20鄉鎮市調解委員200人參加雲林縣101年度調解實務研習會,19日在口湖鄉下崙第2老人活動中心舉辦,20鄉鎮市調解委員200人參加

徐處長表示,調解成立案件,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效力,減少訴訟,解決紛爭,減輕民眾往返法院訴訟奔波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
調解委員是無給職的義務性工作,需要專業知識,及耐心與體力,肩負相當重責任,徐處長感謝調解委員的努力與付出,息訟止爭,讓雙方歡喜接受,節省社會成本。
101年調解實務研習會,讓20鄉鎮市調解委員強化法律素養,提升調解成效,分享案例及經驗切磋,讓調解業務推展更順利。

化調解委員法律實務經驗化調解委員法律實務經驗

為強化調解委員法律實務經驗,邀請台灣雲林地方法院黃一馨庭長等講師,講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車禍與強制險及特別補償案及交通事故處理分析等案例,提升調解委員法律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