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虛報遷徙,觸法害己」,縣府籲請民眾勿以身觸法

  • 分類:民政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1-01-05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1.05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為維護選舉之公平性,杜絕虛報遷徙(幽靈人口)之情形,業已責成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全面清查戶籍遷徙異常人口,凡疑似虛報遷徙人口者,即派員或會同轄區派出所員警實地查察,如發現確有虛報遷徙之情事,將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將不實遷徙者之戶籍撤銷回原遷出地。
虛報遷徙情形就是從未在遷入地住過,例如一般民眾如為某些特定目的,如選舉、就讀明星學校、避稅等原因,而將戶籍遷入某地址但無實際居住,如被查獲或遭人檢舉,經戶政、警察機關查證屬實,戶政所將依戶籍法撤銷其登記,並處以3,000元或9,000元以下之罰鍰。
虛報遷徙投票除會影響選舉結果,更可能觸犯刑法第146條第2項之刑責,雲林縣政府呼籲縣民朋友,千萬不要虛報遷徙,也不要將房屋證明文件任意提供他人做為虛報遷徙之用,以免以身觸法。希望大家共同維護選舉之公平性,杜絕虛報遷徙(幽靈人口)之情形,端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