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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斗六市長 許根尉29日上任

  • 分類:民政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0-06-2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6.27
雲林縣斗六市簡明欽市長當選無效確定,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100年6月14日判決確定之日予以解除職務。並依同法第82條第1項規定指派民政處長許根尉自100年6月29日起代理市長職務。
蘇治芬縣長指出,斗六市是本縣最大鄉鎮市,同時也是縣治所在地,很遺憾發生市長出缺,但斗六市政不能因此而有空窗期,他希望許處長能儘速完成行政程序正式就任代理,使斗六市鄉親應有市政服務權利不致受損。
許根尉處長表示,他充分體會蘇縣長對斗六市市民的重視與關心,他將會於明(28)天立即提出辭呈並在一天內辦妥離職手續,預計29日正式前往市公所報到,他很榮幸在此特殊階段能夠和斗六市的鄉親站在一起,共同面對市長補選前的市政銜接挑戰,他希望能夠在此代理期間,圓滿達成蘇縣長最關心的斗六市民權益不能絲毫受損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