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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日的由來-8月1日『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1份

一、原住民族日係紀念原住民族藉由正名運動,以「原住民」取代「山胞」的稱呼,並歷經10年的抗爭,終於在1994年8月1日,將「原住民」的稱呼正式納入憲法,1997年將「原住民」再正名為具有集體權概念的「原住民族」。今年是「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27週年。

二、原住民族是臺灣這塊土地原來的主人,400多年來被外來政權稱為「番」、「高砂」或「山胞」,此種污名化的歧視性稱呼,對原住民族的自我認同帶來傷害。

1984年,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原權會)首先主張以「原住民」取代「山胞」的稱呼,除了期待提升族人自我認同,擺脫汙名化,也希望社會接受原住民族的自稱,而這正是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開端。

1991年,原權會為爭取原住民族在憲法上的地位,於4月15日發動第一次抗爭,前往國民大會陽明山中山樓請願,其訴求議題之一就是「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此次請願雖然沒有獲得國民大會的正面回應,但仍持續推動正名的抗爭;1992年5月21日再度發起「爭取憲法原住民族條款」抗爭行動,近千位族人冒雨遊行至陽明山中山樓,然而國民大會仍未採納正名的訴求。

1994年6月23日,在總統府前發動第三次的「正名權、土地權、自治權」入憲大遊行,37個原住民族團體響應,全國族人及聲援人士 3,000 餘人參加,是歷年來原住民族抗爭活動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同年7月1日李登輝總統接見原住民族抗爭代表,承諾支持正名運動。7月28日國民大會經兩輪表決,一票之差驚險過關,歷經10年的抗爭,「山胞」終於正名為「原住民」,8月1日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稱呼正式納入憲法。

為確保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利,原運團體在1997年6月16日第四次發動「民族、自治、土地權」入憲大遊行,在原住民國大代表全力支持下,將「原住民」正名為具有集體權概念的「原住民族」。

2005 年7月31日原住民族委員會首度舉辦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的活動,陳水扁總統正式宣布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