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推動寺廟高齡友善無障礙廁所及設施實施計畫
本縣老年人口眾多,但傳統的廟宇階梯多,不利行動不便的老人家參拜,身障人士也面臨同樣的情況,爰推動友善寺廟政策,輔導寺廟響應設置高齡友善廁所及設施,寺廟如無相關經費,由本府補助各鄉鎮市公所協助寺廟推動設置高齡友善廁所及設施,以提供老人、婦幼、身障人士等使用。
本府為經費補助機關,計畫執行由各公所協助寺廟高齡友善廁所及設施,辦理施作及經費核銷。
補助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本計畫經費申請期程至經費用罄。
- 補助修繕項目及經費:
- 本府為改善及推動寺廟高齡友善廁所及設施,補助公所推動寺廟完成設置,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於本縣寺廟高齡友善設施。
- 補助對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補助標的經費:
- 寺廟高齡友善廁所:每案原則補助新台幣200萬元,以本縣立案寺廟或宗教團體為推動修繕高齡友善廁所,如為修繕較為完善之設施,超過補助額度,由公所編列配合款補足。
- 寺廟高齡友善設施: 每案原則補助新台幣12萬元,寺廟或宗教團體尚未施設高齡友善設施,如為修繕較為完善之設施,超
過補助額度,由公所編列配合款補足。
- 補助流程及原則:
- 擬申請補助寺廟,應依本計畫向公所提出申請表(附件1)及計畫書,經公所初審通過,函轉本府審查後,核定補助經費。
- 本府依公所提報計畫順序審查,得視情況派員會同公所前往實地查核,公所於設置完竣後檢附高齡友善設施設置成果報告說明及照片(附件2)及相關核銷文件,辦理補助經費撥付事宜。
- 高齡友善廁所及設施應符合以下設置原則:
- 高齡友善廁所:
- 需設置無障礙通路、無障礙扶手、倒T型扶手或安全扶手、
沖水盥洗設備、安全警鈴等,並依據內政部營建署頒布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作改善。
2. 體貼部分身障人士或年長者如廁時習慣使用小便斗,男廁間
均設有無障礙小便斗,以維如廁者的安全及穩定。
- 高齡友善設施:
- 可及性:設置固定或移動式斜坡板,可使身障人士到達參拜位置,如廟內或廟庭。
2.使用性:請派專人服務或由陪同者協助,並依現況設置服務鈴。
3.安全性:坡道地面應平整、堅固、防滑,並於適當位置設置
護欄及扶手。
- 請依核定內容及規定期限辦理,於辦理期間,若因特殊因素影響案件執行者,應送本府辦理核定內容變更或期程展延事宜。
本計畫簽奉機關首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