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依據: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58條暨「雲林縣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查核評鑑及獎勵要點」規定辦理。
貳、辦理目的:為輔導本縣殯葬禮儀服務業經營專業化、制度化,藉由評鑑獎勵機制,促使各殯葬禮儀服務業者間相互學習及良性競爭,並提供民眾選擇優質業者之參考依據,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參、主辦機關:雲林縣政府。
肆、協辦單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雲林縣葬儀商業同業公會。
伍、評核期程:
一、114年8月15日前將辦理評鑑項目、內容及配分權重函送受評鑑之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及公告於本府民政處網站。
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由業者送件至本府受審。
三、第二階段(實地訪查):時間另訂之。
四、未依規定配合本年度評鑑作業之業者,將列為效能不佳之業者,將於評鑑作業完成後,公告於本府民政處網站,以供民眾參考。
陸、評核對象:113年度未受評鑑之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共計評鑑9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