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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彰苗雲聯合海葬

  • 分類:殯葬管理,表單下載,殯葬公告事項
  • 發布單位:自治事業及客家原住民科
  • 發布日期:112-01-16

112年中彰苗雲聯合海葬

 

聯合海葬介紹及申請作業說明

  1. 本縣海葬介紹:
    • 海葬,係指將研磨處理過之骨灰拋灑於政府劃定之一定海域,以回歸自然;為滿足民眾選擇海葬葬法的需求,特與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辦理本次跨縣市聯合海葬。
  2. 申請資格:
    • 海葬報名資格原則以本縣縣民為主(名額有限),惟如有多餘名額,則其他縣市市民亦可報名。由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親屬,於實施七日前提出申請。
  3. 檢附文件:
    1. 骨灰海上拋灑申請書(詳如附件)。
    2. 申請人及登船者身分證。
    3. 死亡證明或骨灰來源證明文件。
  4. 申請地點:
    • 雲林縣民政處(申請表可線上下載)
    •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殯儀館)
  5. 海葬程序:
    1. 112年7月27日(四)上午8時30分於崇德殯儀館報到。
    2. 聯合追思儀式。
    3. 統一發車前往港口。
    4. 登船人員查驗。
    5. 出海拋灑。
    6. 返回崇德殯儀館。
  6. 海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