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春節休假期間111年01月31日至02月04日銀行業不受理各 項金融業務,故本所各項缴費業務請於假期前繳款完畢, 未繳款者不得火化。
二、111年01月31日(農曆除夕)火化時段排至早上11:20,已 排定辦理火化者請於上午11:00前進場,俾利火化作業。 111年02月01日(農曆初一)至02月03日(農曆初三)暫停 火化作業3日。02月04日(農曆初四)起開爐正常火化作 業。
三、111年02月01日(農曆初一)至02月02日(農曆初二)暫停 受理各項申辦殯葬業務,自111年02月03日(農曆初三)起 正常受理各項申辦殯葬業務申辦。
四、春節休假期間,本所仍派駐值班人員處理殯儀館及納骨塔業務維持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