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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仲介靈骨塔銷售 原來…一切都是假的

  • 發布單位:自治事業及客家原住民科
  • 發布日期:106-04-26

(自由時報/陳恩惠/台北報導)

在連鎖生命規劃公司任職的廖姓業務員,獲知謝姓男子持有數十個福田妙國生命紀念館的塔位,誆騙可代為出售,向謝男騙得服務費、塔位管理費33萬餘元,事後雖已償還6萬元,士林地院審結,將廖男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還得追繳犯罪所得27萬5000元。

判決指出,廖姓男子在全國連鎖生命規劃公司的台北分公司任職,為了能讓自己的資金順利周轉,竟興起詐騙客戶的念頭,民國102年12月上旬,廖在公司內向謝男鼓吹遊說,誆稱可以代為出售,但得先確認權利和收取服務費,謝男不察,數日後爽快地將服務費3萬5000元及塔位的權狀交給廖處理。

廖見對方真的上鉤,再以推銷的話術繼續誆稱:塔位出售前得先選定位置,每個塔位先預繳管理費3萬元,才會比較好賣;由於總管理費高達90萬元,謝男根本無力負擔,廖為了詐財,又騙他可先幫忙代墊三分之二的款項,等塔位出售後,再無息償還即可,謝男於是在民國103年元月間,將30萬元塔位管理費付給廖。

判決指出,由於廖取得權狀及相關費用後,久未傳出售出的好消息,謝男半年後親自前往生命紀念館查詢塔位選定結果,打聽之下,發現廖男光拿錢不辦事,根本沒有辦理選位及繳付管理費,憤而報警處理。

資料來源: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消費者保護>消保新聞剪報(http://mort.moi.gov.tw/frontsite/consumer/newsAction.do?method=viewContentDetail&iscancel=true&contentId=MzA4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