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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搭棚治喪,請向當地警察分駐所或派出所索表申請

  • 發布單位:自治事業及客家原住民科
  • 發布日期:106-05-02

為了維持交通順暢,往後民眾不可長期或隨意於道路搭棚治喪,否則將會收到警察單位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單。
為改善民眾辦理殯葬事宜臨時使用道路搭棚,仍能保持交通順暢,並確保交通安全。內政部為規範、改善民眾道路搭棚治喪之情形並有效管理,也將透過各縣(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各鄉鎮市區公所及各村里辦公處,協助宣導以上事項。
民眾如需道路搭棚治喪者,務必於二日前,向當地警察分駐所或派出所索表申請臨時使用道路,經轄區分局核可後,方可搭棚辦理,並以使用二日為限。
如遇有妨礙道路安全之情形,要求其改善或回復原狀拒不從者,拍照紀錄後送各鄉鎮市區公所查報取締,依殯葬管理條例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還可以連續處罰,希望民眾多加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