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113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檢附實施計畫1份,詳參附件,歡迎踴躍提案。
一、客家委員會推動「113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規劃遴選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分別以「非政府組織(NGO)」、「校際交流」及「社區交流」組別赴新南向國家進行客家文化交流,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二、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相關附件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47382)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