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辦理113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申請一案,鼓勵藝文團體踴躍申請
一、為持續推動藝文與生活結合,鼓勵客家藝文團隊之組成與發展,本會訂定「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以提升客家表演藝術品質與精緻度,並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藝文團隊。
(二)受理期間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本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本會審查。
三、本案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