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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開始受理112年度「藝文團隊補助計畫」

一、家委員會為持續推動藝文與生活結合,鼓勵客家藝文團隊之組成與發展,訂定「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以提升客家表演藝術品質與精緻度,並推展客家文化藝術與國際接軌。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及「民俗技藝」等傳統或現代之藝文團隊。

(二)受理期間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補助申請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辦(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並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1式10份寄交本會審查。

三、本案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