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一)報名申請研發替代役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役男為 81 年次(含)至 93 年次(含)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經徵兵 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 82 年次(含)以前出生替代役體位,並具備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之役齡男 子
※學歷之採認,依 據教育 部所訂「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 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等規定辦理 。
(二)役男於報名前,尚未接獲徵集令者,得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二、報名方式及證明文件
(一)報名方式: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https://rdss.moi.gov.tw),以下簡稱資訊管理系統)線上報名:進行帳號申請、登錄報名資料、上傳證明文件 電 子檔。
*役男報名資料表得自行列印存查。
*填寫已畢業役男得自行列印報名資料表,可親送或郵寄至戶籍地役政單位,供聲明刻正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作業 ;但報名期 間仍在學之役男無需提供。
(二)應備證明文件:
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2.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畢業證書)正反面電子檔。
3.前項學歷證明文件,若為國外證明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及檢附中 文譯本電子檔。
*請參閱實施計畫附件 1 之 1:役男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範例。
三、申請期間及員額:員額及役男報名時間:114 年度研發替代役實施員額 2,600 人,役男線上 報名送出時間自 114 年 1 月 15 日(三)上午 9 時至 114 年 6 月24 日(二) 下午 5 時止,額滿提前截止。
四、詳情請參閱114年研發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