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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 發布單位:兵役科

公告字號

內政部11年11月26日台內韌字第1131242645號

公告依據

替代役實施條例、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內容


一、基本條件: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二、申請類別:1.一般資格、2.專長資格(詳如公告內容)。

三、入營時間:114年3-5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四、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經判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4年4月30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鎖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五、申請期間:自113年12月17日(星期二)9時起至114年1月15日(星期三)17時止;替愛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17時止。

六、錄取名額:一般資格:925名、專長資格:151名〈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126名、勤務役男25名,詳如公告附表〉。

七、申請受理機關:役男請至內政部替管中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4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申請。

八、注意事項詳見公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