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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軍人忠靈祠(公墓)設置簡介及宣導

  • 發布單位:兵役科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為表彰軍人為國慷慨捐軀或一生戎馬奉獻軍旅,內政部於民國71年至80年間依據「台灣地區軍人公墓統一整建遠程計畫」,先後在宜蘭、台北、新竹、台中、彰化、台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連江等直轄市、縣(市)完成13座軍人忠靈祠(公墓),而後隨著金門太武山軍人公墓及嘉義縣軍人忠靈祠的納入與落成啟用,另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公墓增設軍人葬厝專區於110年啓用,總計有16座軍人公墓,我國16座軍人忠靈祠(公墓)已依計畫全面改建,次第完成。

       我國現有16座軍人忠靈祠(公墓)係由各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兵役法、軍人公墓管理規則及替代役實施條例受理死亡軍人及役男之葬厝申請。目前16座軍人忠靈祠(公墓)提供納骨櫃位約為21萬餘位,累計存厝量約為16萬餘位,餘容量約為4萬餘塔位。

      本縣未設置軍人公墓,鄰近雲林縣之嘉義縣及彰化縣均設有軍人忠靈祠(公墓),彰化縣軍人忠靈祠(公墓)園區內彰化市桃源里寶山路一號,巍峨的牌樓及古色古香的祠堂為該詞之特色;嘉義縣軍人忠靈祠(公墓)建築物除迴廊環繞 古色古香的忠靈祠係安厝骨灰位於八掌溪畔的巍峨壯麗牌樓,在夕陽餘暉照射下更顯幾分莊嚴之美,為嘉義縣園區特色園區特色,如有死亡軍人之葬厝申請需要時,本府將協助向鄰近縣市軍人忠靈祠(公墓)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