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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國民身分證全面換證需用數位相片為由,有部分里長(未敘明縣市)與照相業者合作提供民眾拍照服務乙事

  • 發布單位:戶政及新住民科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關於近期有部分里長與照相業者合作提供民眾拍照服務 ,由於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第 8條規定,換發身分證應使用本人最近6個月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數位相片,為避免民眾於辦理換證時之數位相片已超過期限而無法使用,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向所轄里長及民眾宣導,請民眾於接獲換證通知單後,再行拍攝數位相片。

考量全面換發期間提供之照片為本人最近6個月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數位相片,如過早拍攝照片恐超過規定使用期限,爰請貴機關(單位)廣為宣導民眾周知請於接獲換證通知單後,再行拍攝數位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