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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替代役提供袍澤生活協助計畫」服務對象、項目及時間

  • 發布單位:兵役權益科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宣導義務役「替代役提供袍澤生活協助計畫」服務對象、服務項目、服務時間:
一、服務對象:
服役受傷,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認可需照顧者;因公 受傷列管有案者列為優先服務對象。
二、服務項目:由家屬或其委託照顧者提出申請,提供下列服務事項:
(一)協助就醫:協助陪同就醫(含復健及心理諮商等)、協助督促服藥。
(二)協助家務:代購膳食、居家環境改善(以案主基本生活範圍為主)、協助個人清潔、陪同購物。
(三)文書(資訊)服務:協助案主申辦福利事項、運用資訊科技。
(四)陪伴關懷:電話慰問、到府訪視、紓解情緒、代讀書報、陪同聊天、陪同案主散步。
(五)陪同參觀藝文、宗教及資訊展等活動、陪同用餐。
(六)陪同公益服務。
(七) 聯誼服務:陪同傷殘人員及其家屬參與聯誼活動。
(八) 其他有助益之特定服務事項。
三、服務時間:
(一)每一案主申請時段以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例假日除外)役男服勤時間內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為原則。
(二)役男依規定於服勤單位簽到及簽退,並按時登錄生活協助日誌表。
如有需求者,自即日起均得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送本府審核後送內政部役政署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