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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合法殯葬業者,撿骨再葬應使用合法的殯葬設施

  • 發布單位:自治事業及客家原住民科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保障殯葬消費權益
選擇合法殯葬業者
訂定服務書面契約
人生無常,當摯愛的親人辭世時,難免手足無措,該怎麼辦?
大部分民眾都會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代辦親人的後事,在此提醒您務必選擇政府核准設立許可或備查的
殯葬業者。
您可以上雲林縣政府民政處網頁查詢本府合法立案之殯
葬業者名冊,或電話洽詢民政處自治事業及客家事務科﹝專線電話:5522097﹞。
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
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並不得於契約訂定
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殯葬管理條例第43條規
定﹞。
請上網參閱內政部民政司或本府民政處網站查詢內政部公告之「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殯葬服務定型
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撿骨再葬應使用合法的殯葬設施!,請勿違法濫葬
殯葬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骨骸起掘後,應存放於骨灰 (骸) 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同條例第56條規定,違反第22條第1項規定者,除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必要時,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其所需費用,向墓地經營人、營葬者或墓主徵收之,故不可不慎。
有關本縣合法之殯葬設施資訊,均公布於雲林縣政府
民政處網頁供民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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