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中彰苗雲聯合海葬
聯合海葬介紹及申請作業說明
- 本縣海葬介紹:
- 海葬,係指將研磨處理過之骨灰拋灑於政府劃定之一定海域,以回歸自然;為滿足民眾選擇海葬葬法的需求,特與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辦理本次跨縣市聯合海葬。
- 申請資格:
- 海葬報名資格原則以本縣縣民為主(名額有限),惟如有多餘名額,則其他縣市市民亦可報名。由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親屬,於實施七日前提出申請。
- 檢附文件:
- 骨灰海上拋灑申請書(詳如附件)。
- 申請人及登船者身分證。
- 死亡證明或骨灰來源證明文件。
- 申請地點:
- 雲林縣民政處(申請表可線上下載)
-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殯儀館)
- 海葬程序:
- 112年7月27日(四)上午8時30分於崇德殯儀館報到。
- 聯合追思儀式。
- 統一發車前往港口。
- 登船人員查驗。
- 出海拋灑。
- 返回崇德殯儀館。
- 海葬費用: